被关押后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先弄清一个基本结论
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其中包括申请取保候审。也就是说,被关押后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能不能获得批准,并不是“申请了就一定成功”,而是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事实、证据、社会危险性以及法律规定的条件综合审查后决定。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它的核心含义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办案机关据此决定对其不予羁押或者暂时解除羁押。理解这一点,有助于避免两个误区:一是认为“关进去就不能取保”,二是认为“只要申请就必须取保”。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此外,对于符合条件但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案件,办案机关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取保候审。需要强调的是,上述情形是法律规定的“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并非自动取保。是否批准,还要结合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悔罪表现、有无固定住所和稳定社会关系、是否可能串供毁证、是否可能再犯等因素判断。
哪些因素会影响取保候审的批准
办案机关在审查取保候审申请时,通常会重点关注社会危险性。比如,涉嫌犯罪是否属于暴力性犯罪、是否属于有组织犯罪、是否系累犯、是否有逃跑或者干扰证人作证的风险、是否认罪认罚、是否积极退赃退赔、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具备保证条件的,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相对更大;对于可能判处较重刑罚、社会危险性较大的,批准取保候审会更加审慎。
申请取保候审的基本流程
被关押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可以提出申请;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代为提出申请。申请一般应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交,说明申请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保证方式包括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具体采用哪一种,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复议或者申诉。需要提醒的是,取保候审申请应当实事求是,不能伪造证明材料,也不能通过不正当方式影响办案。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应当遵守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及时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等规定;违反规定的,可能被没收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甚至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
客观看待取保候审:权利要依法行使,结果由办案机关依法决定
总体而言,被关押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取保候审不是“无条件放人”,更不是“找关系就能办”。它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并由办案机关结合案件情况依法审查。对于家属而言,理性做法是了解涉嫌罪名、羁押地点、办案机关和案件阶段,依法提交申请材料,耐心等待决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如实供述、配合办案、遵守法律规定,才是争取从宽处理的基础。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最终是否批准,应以办案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