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先看法律依据
作为律师,经常有人问:刑事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答案是:可以申请,但并非所有刑事案件都能获得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刑事案件中涉及的主要是刑事赔偿,法律依据是《国家赔偿法》。能否赔偿,关键不在于当事人是否“觉得冤”,而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的赔偿范围,以及是否有证据证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侵犯了人身权、财产权。
需要先明确一个常见误区:“无罪”不等于当然赔偿,“判刑”也不等于当然不赔。刑事赔偿通常围绕违法拘留、错误逮捕、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刑罚已执行、刑讯逼供致伤致死、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情形展开。是否赔偿,要结合强制措施种类、诉讼结果、执行情况和因果关系综合判断。
哪些刑事情形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侵犯人身权的常见情形
- 违法拘留或者超期拘留:包括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采取拘留措施,或者拘留时间超过法定期限,其后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 逮捕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赔偿。
- 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刑罚已执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属于典型刑事赔偿情形。
- 刑讯逼供或者殴打、虐待等致伤致死:包括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以及唆使、放纵他人实施此类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以及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使职权行为。
侵犯财产权的常见情形
刑事程序中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没收财产,或者再审改判无罪后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也可能涉及刑事赔偿。实务中,财产损失的范围、直接因果关系和证据材料往往是争议焦点。
哪些情形通常不能获得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同时规定了免责情形。比如,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被判刑的;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此外,有罪判决未被撤销,仅认为量刑偏重,通常不属于刑事赔偿范围;未被羁押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一般也不产生人身自由赔偿。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与时效
刑事赔偿一般实行“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原则。赔偿请求人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说明受害事实、赔偿请求、理由和依据。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逾期不赔,或者对赔偿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以依法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申请时效通常为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时效问题非常关键,拖延可能导致权利无法实现。赔偿标准依照法律规定计算,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身体伤害、死亡或者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依法主张相应赔偿。
律师实务提醒
- 先固定“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或“无罪”的法律文书:撤案决定、不起诉决定、无罪判决、再审改判文书等,是申请刑事赔偿的重要基础。
- 区分拘留、逮捕和取保候审:不同强制措施对应的赔偿条件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 注意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等,可能成为赔偿义务机关,需结合具体程序判断。
- 重视证据和时效:羁押日期、释放证明、财产查封扣押清单、伤情材料、医疗记录等都应妥善保存。
总之,刑事案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但必须满足法定条件、遵循法定程序,并以证据为基础。建议当事人在收到撤案、不起诉或无罪判决等文书后,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评估是否符合刑事赔偿范围,避免因程序或时效问题错失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