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分清:人是在看守所还是在监狱

“家属能不能视频会见”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答案,关键要看在押人员处于哪个阶段、关押在什么地方。一般分为两种情形:判决生效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判决生效后,罪犯被交付监狱执行刑罚。两者适用的法律依据和管理规定不同,家属能否会见、能否视频会见的结论也完全不同。

二、看守所阶段:家属会见原则上不被允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也就是说,看守所阶段的家属会见并非法定常态权利,而是需要审批的例外情形,实践中出于防止串供、妨碍侦查等考虑,批准比例很低。

至于视频会见,多数看守所并未面向家属常态化开放。部分看守所在特殊时期(如疫情防控期间)曾临时开通视频会见或电话会见,但随着管理恢复正常,此类安排已大幅缩减。因此,如果家人刚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家属直接申请视频会见,通常难以获得安排。

这一阶段家属更现实的做法是:通过看守所办理存款、送衣物(需符合规定),委托辩护人依法会见了解情况,或通过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进展。

三、监狱服刑阶段:视频会见已较为普遍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近年来,多地监狱推行“远程视频会见”或“可视亲情电话”,服刑人员家属可以通过指定平台或到当地司法所(远程会见点)进行视频会见。

需要注意的是,视频会见不是随到随见,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身份与关系审核:申请人须为罪犯的近亲属或监护人,通常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 提前预约:通过监狱指定的官方渠道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在约定时间会见;
  • 次数与时长限制:多数监狱对视频会见设定每月次数和单次时长上限,具体以各监狱公示为准;
  • 场所或设备要求:有的要求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司法所远程会见室进行,有的允许使用指定手机应用,需实名认证。

四、哪些情形可能无法视频会见

即便在监狱阶段,视频会见也可能因下列原因被暂停或不予安排:罪犯处于严管、禁闭期间或严重违反监规;涉及需限制会见的特殊案件;申请人身份或亲属关系无法核实;申请人有妨碍监管秩序、传递违禁物品等情形;监所因设备维护、安全管理需要临时调整。此外,不同监狱的信息化程度不同,是否开通、如何开通,应以该监狱公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五、几点提醒

第一,视频会见属监所管理事项,是否安排、如何安排由监所依法依规决定,家属不宜轻信“花钱就能安排视频会见”的说法,谨防诈骗。第二,所有申请应通过监所官方公布的渠道办理,不要向陌生账户转账。第三,家属应保存好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避免因材料不全被退回。

总体而言:看守所阶段,家属视频会见基本不具备常态化条件;监狱服刑阶段,视频会见已较普遍,但须经申请审核并遵守次数、时长等限制。具体能否会见,建议直接向关押的看守所或监狱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