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平台涉案金额怎么算?先分清三个“金额”
所谓“跑分平台”,通常指以网络平台为掩护,通过出租、出借银行卡、支付账户或收款码,为上游资金提供转账、提现、代收代付等通道服务的活动。这类案件在刑事司法中常见的罪名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开设赌场罪的共犯,以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所涉的非法经营罪。不同罪名对数额的要求不同,涉案金额的计算方式也不完全一样。实务中最容易混淆的,是以下三个金额概念。
一、账户流水金额:不等于涉案金额
办案初期,常以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进出流水总额作为初步参考。但流水金额并不当然等于涉案金额。一张银行卡在一个月内可能反复进出同一笔资金,也可能混有持卡人本人的工资、生活费、正常经营往来。如果简单把流水总额直接认定为犯罪数额,就会出现重复计算和扩大认定的问题。因此,流水更多是侦查线索和排查基础,需要经过甄别、比对和扣除后,才能转化为可认定的涉案数额。
二、支付结算金额:与犯罪行为直接关联的资金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中,相关司法解释将“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作为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之一。这里的支付结算金额,一般理解为行为人帮助上游转移、结算的资金数额,强调的是与所帮助的网络犯罪活动具有直接关联的部分。计算时通常需要结合聊天记录、平台订单、转账凭证、被害人报案等证据,逐笔核实资金来源和去向,剔除与犯罪行为无关的往来,避免把同一笔资金的多轮流转重复累加。
三、违法所得:行为人实际获得的利益
违法所得指行为人通过跑分实际取得的报酬,通常表现为按流水一定比例抽取的佣金、手续费或“点位费”。它与支付结算金额是兩個不同概念:结算金额反映帮助转移的资金规模,违法所得反映行为人自身获利。违法所得数额既影响是否达到入罪或情节严重标准,也影响罚金刑的确定。实践中,佣金比例、结算记录、平台后台数据、同案人供述等,都是认定违法所得的重要依据。
数额认定中的几条基本规则
- 以查证属实为原则。只有有证据证明、能够与具体犯罪行为对应的资金,才能计入涉案数额;来源不明、无法核实的部分,一般不应简单推定。
- 避免重复计算。同一笔资金在多个账户间循环流转的,不应按流转次数反复累加。
- 区分合法资金与涉案资金。账户中能够证明属于本人合法收入、正常消费或经营往来的部分,应予扣除。
- 上游犯罪需有证据支撑。涉案资金是否来源于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需要有相应证据印证;上游事实无法查证的,数额认定会受到限制。
- 存疑时作有利于行为人的处理。对数额存在合理疑问且无法排除的,通常按照就低原则认定。
为什么要重视数额计算
数额不仅关系到罪与非罪的界限,也直接影响量刑档次和罚金数额。对涉案人员而言,如实说明资金往来性质、提供能够证明合法资金部分的凭证,有助于数额的准确认定;对普通公众而言,出借、出售银行卡和支付账户看似“举手之劳”,实则可能被用于转移犯罪资金,一旦账户被纳入跑分链条,流水、结算额、获利情况都会成为司法审查的对象。认清三个金额概念的区别,既是理解此类案件的入口,也是远离相关风险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