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关,通常指被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或者无罪却被判有罪并羁押,后经撤案、不起诉、判决无罪等程序纠正。错关后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属于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不是普通民事侵权赔偿。能不能提、怎么提,关键看法律依据和程序。

一、先确认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条件

根据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中侵犯人身权的情形包括违法拘留、违法逮捕,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等。错关后申请赔偿,一般需要撤销案件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无罪判决等纠正文书,以及拘留证、逮捕证、释放证明等羁押材料。

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是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说,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是法定义务,而精神损害抚慰金以“造成严重后果”为前提。是否属于严重后果,要结合羁押时间、健康损害、名誉影响、家庭生活受影响程度等综合判断。羁押时间较长、出现明显精神疾病或社会评价显著降低等,更可能被认定。

二、向谁提、走什么程序

刑事赔偿实行赔偿义务机关先置。错误拘留的,一般向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提出;错误逮捕的,向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提出;二审改判无罪或再审改判无罪的,向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法院提出。具体以纠正文书和羁押经过确定。

赔偿请求人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逾期不赔,或者对赔偿方式、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在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委员会的决定为终局决定。国家赔偿请求时效为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之日起计算,被羁押等障碍可依法中止。

三、申请材料要围绕“错关”和“严重后果”

  • 国家赔偿申请书:写明羁押经过、纠正情况、赔偿请求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和依据。
  • 身份证明。
  • 纠正文书:撤案决定、不起诉决定、无罪判决等。
  • 羁押文书:拘留证、逮捕证、释放证明等。
  • 损害后果证据:医院诊断、心理治疗记录、误工及家庭影响材料、社会评价降低的客观材料等。

申请书应客观陈述,不夸大。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参考羁押时长、当地生活水平、损害后果等,但法律没有固定计算公式,由赔偿义务机关或法院赔偿委员会依法裁量。

四、几个常见误区

误区一:只要错关就一定有精神抚慰金。实际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法定责任,精神损害抚慰金须以造成严重后果为前提。误区二:直接提起普通民事诉讼。刑事赔偿一般先经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程序,再进入法院赔偿委员会,不能直接按普通民事侵权起诉。误区三:错过时效。国家赔偿请求时效为两年,应及时提出。误区四:只提精神赔偿。错关还可能涉及人身自由赔偿金,应一并依法提出。

总之,错关后提精神损害赔偿,要抓住纠正文书、赔偿义务机关、法定期限、严重后果证据四个要点,依法按程序申请。对决定不服的,用好复议和赔偿委员会程序,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