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人脸识别技术已广泛应用于手机解锁、支付验证、安防监控、门禁系统等日常场景。然而,技术的便捷性也伴随着滥用风险。近年来,利用人脸识别技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事件频频见诸报端,引发社会对隐私安全与法律边界的深刻担忧。那么,利用人脸识别技术非法获取信息,究竟是否构成犯罪?本文将结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深入解析这一行为的法律定性与刑事后果,旨在为公众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

一、人脸识别技术涉及的个人信息法律属性

要判断非法获取人脸信息是否构成犯罪,首先需要明确人脸信息在法律上的定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因其具有唯一性、不可更改性,一旦泄露,可能导致个人财产、人身安全遭受严重威胁。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而人脸信息作为生物识别信息,明确被纳入“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且属于敏感信息类别,受到更严格的保护。

二、非法获取人脸信息可能触犯的刑事罪名

利用人脸识别技术非法获取信息,其行为方式多样,可能涉及多个刑事罪名,具体需根据行为手段、目的及后果加以区分。

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这是最核心的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者窃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人脸识别技术非法获取他人人脸信息,例如通过黑客攻击数据库、未经授权扫描公共场所人脸数据、使用深度伪造技术窃取人脸特征等,均属于“非法获取”行为。若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如信息数量、违法所得数额、信息用途恶劣等),即构成此罪。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行为人未出售或提供,仅是为自己使用而非法获取,只要符合“非法获取”要件,同样可能入罪。例如,某公司未经许可,在商场安装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头,采集顾客人脸信息用于分析消费习惯,即使未转卖,也属于非法获取,若信息数量达到5000条以上,即可能构成犯罪。

2.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如果行为人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人脸识别技术支持,例如提供破解人脸识别系统的程序、工具,或为他人非法采集人脸数据提供网络平台,可能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和之二的规定,此类行为需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司法实践中通常结合涉案金额、信息条数、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认定。

3. 其他关联罪名

若非法获取人脸信息后进一步用于实施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则可能构成相应罪名的共犯或数罪并罚。例如,利用盗取的人脸信息解锁他人手机,进而盗刷支付账户,则可能同时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盗窃罪,择一重罪处罚或数罪并罚。

三、构成犯罪的关键要件与入罪标准

并非所有非法获取人脸信息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司法实践中需严格把握以下要件:

  • 行为违法性:必须“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即未取得信息主体同意,或超出授权范围,或采用窃取等非法手段。若经本人同意或符合法定情形(如反恐、侦查犯罪等),则不构成违法。
  • 主观故意:行为人明知获取行为非法,仍积极实施。过失或不知情不构成犯罪。
  • 情节严重:这是入罪门槛。根据《解释》第五条,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等情形,均可认定为“情节严重”。人脸信息属于“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故入罪标准为五百条以上。

此外,若行为人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又实施类似行为的,入罪门槛会进一步降低。

四、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与裁判要旨

近年来,我国已出现多起与人脸识别相关的刑事案件,司法实践逐渐形成统一裁判尺度。

案例一:非法采集人脸数据用于商业营销

某科技公司在其开发的APP中嵌入人脸识别功能,未经用户明确同意,收集用户人脸数据并用于精准广告推送,累计采集人脸信息超过十万条。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最终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公司相关责任人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明确了即使未出售,仅为商业目的非法采集,亦构成犯罪。

案例二:利用人脸识别技术破解支付系统

被告人张某通过技术手段获取他人的手机相册照片,再利用AI换脸技术制作动态人脸视频,成功骗过支付平台的人脸识别验证,盗取被害人账户资金。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同时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该案凸显了人脸信息被用于下游犯罪时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司法予以严厉惩处。

案例三:非法提供人脸识别破解工具

李某编写并出售可绕过人脸识别的软件工具,供他人非法登录账号,共销售工具300余次,获利5万元。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定罪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此案表明,即使未直接获取信息,但为非法获取提供技术支持,同样面临刑事风险。

五、刑事风险之外的民事与行政责任

除刑事责任外,非法获取人脸信息还可能引发民事侵权责任和行政处罚。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违法处理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或者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受害人可依据《民法典》提起侵权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六、企业及个人合规建议

为避免触碰法律红线,企业和个人应加强合规意识:

  • 企业方面: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采集人脸信息前需取得单独同意,并明确告知目的、方式和范围;对已收集的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定期开展安全评估;避免过度收集,遵循最小必要原则。
  • 个人方面:提高隐私保护意识,谨慎授权人脸信息,留意APP权限申请;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时,及时向网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并保留证据。
  • 技术开发者:确保技术应用合法合规,不得提供专门用于非法获取人脸信息的工具或服务,避免成为犯罪帮凶。

七、结语

综上所述,利用人脸识别技术非法获取信息,在符合“违反国家规定”和“情节严重”的条件下,明确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可能触犯其他关联罪名。法律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逐年加大,公众和企业都应充分认识其严重性。技术本身无罪,但滥用技术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在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中,唯有在法治轨道上发展人脸识别技术,才能实现技术创新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