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正案共八条,核心在于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同时完善反腐败刑事法律体系。本文将从修改背景、主要内容、实务影响等角度,系统梳理刑法修正案十二的主要变化。
一、修改背景与立法目的
刑法修正案十二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日益凸显,但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问题频发,而原有刑法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在构成要件和刑罚设置上与国有企业存在差异,导致保护力度不均。此次修法旨在通过刑法手段,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平等、全面的法律保护,同时强化对行贿犯罪的惩治,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核心修改内容详解
(一)扩展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相关犯罪的主体范围
修正案将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一百六十六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一百六十九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从原有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扩展至“其他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具体而言: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原规定仅适用于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现扩展至所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原规定适用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现扩展至其他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原规定适用于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现扩展至其他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公司、企业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公司、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公司、企业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一修改意味着,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同类行为,将不再仅受民事或行政规制,而可能直接构成刑事犯罪,填补了法律空白。
(二)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
修正案对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一条等行贿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核心变化包括:
- 提高行贿罪刑罚上限:将行贿罪的法定最高刑从无期徒刑提升至无期徒刑,并增加“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的规定,加大对严重行贿行为的惩处。
- 新增从重处罚情形:明确对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在重点领域行贿等情形,依法从重处罚。具体包括: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以及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 完善行贿人主动交代的从宽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免除处罚。但修正案同时增加规定,对行贿人从宽处罚,需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退赃退赔情况等综合考量。
(三)调整单位行贿罪的刑罚配置
修正案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进行了修改,将单位行贿罪的法定刑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调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增加“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这一调整使得单位行贿罪的刑罚梯度更加合理,与个人行贿罪保持一定平衡,也体现了对单位行贿行为从严惩处的立法倾向。
(四)其他配套修改
修正案还对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第三百九十一条(对单位行贿罪)等条款进行了文字调整,确保法律用语统一,并明确相关犯罪的适用范围。此外,修正案未涉及死刑条款的修改,但通过提高财产刑适用,强化了经济制裁力度。
三、修改要点解读与实务影响
(一)民营企业内部治理面临新挑战
此次修法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纳入特定犯罪主体,意味着民营企业高管、董事、经理等在经营活动中,若利用职务便利实施同业经营、关联交易、低价处置资产等行为,可能直接触发刑事责任。这要求民营企业必须完善内部合规制度,加强财务审计,规范关联交易,防止因个人行为导致企业面临刑事风险。
(二)行贿犯罪惩治力度显著提升
修正案对行贿犯罪的从严规定,特别是新增的从重处罚情形,将有力打击“围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对于企业而言,商业贿赂风险加大,合规经营成为必然选择。企业应建立反商业贿赂制度,加强对员工特别是销售、采购人员的培训,避免因行贿行为招致刑事处罚。
(三)法律适用中的衔接问题
修正案施行后,新旧法律衔接需要关注。根据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对于2024年3月1日前的行为,适用旧法;对于新法施行后的行为,适用新法。但若新法规定的刑罚较轻,则适用新法。因此,在处理相关案件时,需准确判断行为时间,确保法律适用正确。
四、结语
刑法修正案十二的出台,是刑事立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体现。它既加强了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行为的规制,也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对于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及时了解法律变化,加强合规建设,是防范刑事风险的关键。